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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信息安全产品服务承诺 (适用购买时间在2002年9月1日之前)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惠购联想信息安全产品,谨致谢意!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购机的后顾之忧,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向您做出下述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服务。

★ 联想向您承诺:

1、 整机一年有限保修
自您购买之日(以正式购货发票日期为准)起,本产品出厂时主机免费保修一年,随机附件及资料等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2、 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4小时电话响应
本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请您拨打服务热线010-62969266报修。在免费保修期内,联想将安排指定服务机构免费上门为您服务。联想指定服务机构会在4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定上门服务事宜。

3、 全国联保,统一报修
联想信息安全产品实行全国范围联保。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何处购买并使用的联想信息安全产品出现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时,均可拨打联想服务热线010-62969266,服务人员将为您安排就近的联想认证服务机构提供保修服务。

4、免除免费保修义务
属于下列情况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不在保修之列,请您选择有偿维修服务。
■ 机器、部件已经超出保修期;
■ 客户未按说明书要求,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而造成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
■ 由非联想授权机构、人员拆卸而造成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
■ 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计算机病毒、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导致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
■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 其他并非联想机器(包括部件)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
■ 网络环境和相关技术参数发生改变,导致本产品无法正常工作

5、 特别提醒
■ 本"服务承诺",仅适用于您所购信息安全产品出厂时配置的部件(参见装箱单),对于因依法可归责于联想的故障给您造成的损失,联想或联想的代理、联想的经销商将根据其与您的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在联想认证服务机构上门为您服务时,请您准备好对应的购机发票、保修证书,服务记录和装箱单,以免因资料不齐全,影响维修的及时性。如果您不能出示与主机相对应的购机发票、保修证书、服务记录及装箱单,联想将按照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提供保修服务:自生产日期起,保修十五个月。如果您无法提供任何保修凭证,联想将根据您使用机器的主机号查询其生产日期,以能够查询到的生产日期为准提供保修服务,如果不能得到机器的有效信息,联想将不提供免费保修的服务。
■ 经联想认证服务机构维修后的本产品,继续享有对原整机保修期的承诺。如维修后距保修期结束不足三个月,维修的部件自修复之日起保修三个月,届时,请您出具有效的服务记录
■ 请您及时对您认为重要的数据自行做好备份。联想不负责赔偿任何因数据丢失导致的损失。
■ 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发生维修,联想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


服务热线: 010-62969266

联想阳光服务网站:www.lenovo.com.cn

通信地址:北京8688信箱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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