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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数码相机标准保修服务承诺(适用购机时间于2002年9月1日之后的产品)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惠购联想数码相机产品,谨致谢意!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向您作出下述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包括三包承诺、保修承诺、特别提醒及说明四个部分,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

三 包 承 诺

联想将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

1.      7日内免费退货

自售出之日(以正式发货票日期为准,下同。)7日内(含),如果相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退货,请您携带故障相机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退货,并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发货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      8-15日内免费更换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相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更换,请您携带故障机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3.      1年内维修两次以上免费更换

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含),如果相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经联想认证维修机构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您可以选择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更换,您可以凭借联想认证维修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携带故障相机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销售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其他方面,联想将按照“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要求的限度、原则和范围承担自己的义务。

保 修 承 诺

1.      1年免费维修

自售出之日起的1年内(含)出现故障时请您将故障机器送至联想认证维修机构所在地(详见附录)免费维修,待修复后由该联想认证维修机构通知您前来提取。

注:1)如果发现电池、连接线、使用说明书、随机光盘等附件缺少或有质量问题,经销售商确认属实后,可在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含)到销售商处索取或更换。

2)机器外壳、碱性电池、连接线、使用说明书、随机光盘、包装等不在“一年免费维修”范围内,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3)随机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可充式电池在“一年免费维修”范围内。

2.      热线咨询服务

当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欢迎您拨打联想阳光技术咨询热线:010-82879700,由咨询工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或登录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 获得上述服务。

3.      全国联保  7天*8小时工作制

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任何一处购买并使用的联想数码相机,出现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时,可以就近前往任何一家联想认证维修机构(详见附录)所在地进行维修。联想认证维修机构的正常营业时间是:每周一至周日,节假日照常,每天8小时(具体时间请向当地联想认证维修机构查询)。

特 别 提 醒

1.       不能享受“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的情况

自售出之日起,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相机出现故障或损坏时,联想有权不按照“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l         整机及部件已经超出三包有效期限和免费维修期限;

l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非联想认证维修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无三包有效凭证及有效发票(能够证明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时除外);

l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

l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l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l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2.       发货票三包凭证是您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因此,请您妥善保管,并在每次需要服务时务必携带!如您不能出示发货票、三包凭证,或所记载的信息与故障相机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该故障相机的三包期限、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代表的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

3.       当执行“三包承诺”时,除了发货票、三包凭证,请您务必携带故障相机的全部物品,到销售商所在地。另外,在销售商免费更换时,将在发货票背面注明更换时间更换后机器条码编号并加盖公章,在新的三包凭证上重新注明三包期限,起始时间将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4.       您在购买联想数码相机时,销售商可能会向您作出一些超出本承诺以外的其他承诺,请您向销售商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商对这些额外的承诺负责,联想对此不承担责任

5.       在您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您将重要的信息进行备份,以免在维修过程中丢失。联想不负责赔偿使用或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6.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购机后及时注册您的相关信息,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登录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在网站的提示下完成注册。

说 明

1.       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如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执行。

2.       除非本保修服务承诺中明确表示,联想不做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产品的可销性和对某一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暗示保证。

3.       本承诺适用于2002年9月1日(含)之后销售的联想数码相机,在此日期之前的产品,请参照联想以往同期发布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与联想数码相机产品一起捆绑销售的其他产品或促销品,请参照各自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4.       联想及其认证维修机构只对联想数码相机出厂时所配置的或经由联想认证维修机构维修过的部件提供上述承诺的服务,对于因依法可归责于联想的故障给您造成的损失,联想或联想的销售商将根据与您的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在免费保修期内,联想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

6.         本承诺中公布的电话号码,可能因为电信网络或其他客观因素的变化有所变更,恕不另行通知,请以联想集团最新公布的电话号码为准。

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

联想阳光技术咨询热线:010-82879700

通信地址:北京8688信箱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支持部

邮政编码: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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