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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电子词典类产品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尊敬的客户:您好!

承蒙您惠购联想随身数码产品,谨致谢意!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向您作出下述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包括三包承诺、保修承诺、特别提醒及说明四个部分,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

三 包 承 诺

联想将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令(以下简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

1.       7日免费退货

自购机之日(以正式发货票日期为准,下同)起7日内(含),如果随身数码产品主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请参考附表2,下同),您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请您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办理。如您选择退货,由销售商免费为您办理,并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发货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       15日免费更换

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随身数码产品主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请您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办理。如您选择更换,由销售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       1年内维修两次以上免费更换

自购机之日起1年内(含),如果随身数码产品主机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修理两次(以三包维修记录填写内容为准,盖章有效)仍不能正常使用时,您可以凭借维修记录,携带故障设备及其全部物件到销售商所在地,由销售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其他方面,联想将按照“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要求的限度、原则和范围承担自己的义务。

 

保修

1、一年免费保修服务

自购机之日起1年内(含),如果随身数码产品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请您将故障设备送至销售商处进行处理,由销售商根据自身库存情况为您提供换机维修或转寄维修服务。无论销售商采用包括更换在内的何种维修方式,剩余保修期限都将以原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进行计算;如剩余保修期限不足3个月,以维修更换日期为准保修3个月,同时需由服务提供者在维修记录上标明并盖章。

注:设备外壳、普通碱性电池、钮扣电池、说明书、皮套、随机光盘、包装等不在“一年免费保修服务”范围内,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2、超过一年保修期或人为损坏请到联想随身数码产品认证维修机构享受有偿服务或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3、热线咨询服务

当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欢迎您拨打联想阳光技术咨询热线:010-82879600,由咨询工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或登录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 获得服务。

 

4、  全国联保维修服务

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任何一处购买并使用的联想随身数码产品,出现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时,如您在购买地,可直接到代理商处进行处理;如您不在购买地,可以就近联系任何一家联想随身数码产品认证维修机构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维修事宜。

 

特 别 提 醒

 

1.       不能享受“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的情况

自购机之日起,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产品主机出现故障或损坏时,联想有权不按照“三包承诺”和“保修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l          整机及部件已经超出三包有效期限和免费维修期限;

l          未按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非联想认证维修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无三包有效凭证及有效发货票(能够证明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时除外);

l          擅自涂改销售记录及维修记录;

l          销售记录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l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l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l          除附表1所列的设备主要部件之外,设备的辅助部件和其他部件出现故障,或随机操作系统及软件出现故障时,不作为主机“三包承诺”兑现的依据。

2.       网络、无线信息服务需要相关的运营服务商提供支持,详情请与您当地的服务商联系。因网络、无线信息服务商(运营商)等原因造成的故障联想不承担三包、保修及维修责任。

3.        发货票保修证书是您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因此,请您协助销售商完整填写保修证书、索要销售发票并妥善保管,并在每次需要服务时务必携带!如您不能出示发货票、保修证书,或所记载的信息与故障设备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该故障设备的三包期限、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示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

4.        当执行“三包承诺”时,除了发货票,请您务必携带故障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到销售商所在地办理。另外,在销售商执行“三包承诺”中的免费更换时,应在发货票背面注明更换时间更换后机器条码编号并加盖公章,在新的保修证书上重新注明三包期限,起始时间将从更换之日起计算,请您监督。

5.        在您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您将重要的信息及时进行备份以免在使用、维修过程中意外丢失。联想不负责赔偿使用或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6.        在您送修设备时务必留下方便与您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维修结束后能够及时通知您取机。如果通知您取机后的90天内您未前来办理取机手续,联想认证维修中心将从第91天起按照每日10元的标准收取保管费(用户和维修中心有事先约定的除外)。

7.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购机后及时注册您的相关信息,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邮寄用户回执卡或登录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在网站的提示下完成注册。

 

说明

1.        本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如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执行。

2.        除非本保修服务承诺中明确表示,联想不做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产品的可销性和对某一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暗示保证。

3.        联想及其认证维修机构只对联想随身数码产品出厂时所配置的或经联想认证维修机构维修过的部件提供上述承诺的服务,除非联想明确表示,对于任何非联想提供的部件或在本保修服务范围外的任何额外承诺,联想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在免费保修期内,联想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

5.          本承诺中公布的电话号码,可能因为电信网络或其他客观因素的变化有所变更,同时联想保留对于服务方式及认证维修机构调整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请以联想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6.          对于上述承诺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联想所有。

 

联想阳光网站:www.lenovo.com.cn

联想阳光技术咨询热线:010-82879600

通讯地址:北京8688信箱 客户服务支持部

邮政编码:100085

 

附表1  联想随身数码产品的免费维修期限

部件类别

部  件  名  称

免 费 维 修 期  限

服务方式

主机

主要部件

主机

自购买日期起1年(含)

客户送修

 

辅助部件

适配器、连接线。

自购买日期起1年(含)

可充电电池、

自购买日期起1年(含)

外接有线耳机

自购买日期起3个月(含)

软件

预装软件

自购买日期起1年(含)

随机软件

自购买日期起三个月

 

 

附表2  “三包规定”中的性能故障

 

“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的性能故障

在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状态下,经维护:

☉ 不能正常启动

☉ 死机

☉ 显示屏白斑、花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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